一、在礦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礦的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設備選型、設備升級及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標準、和上級要求及技術管理工作。對本單位的全部機電設備隱患整改負全面責任。
二、負責對全礦機電設備的安裝、調配,合理安排設備的檢查、檢修、小修、中修、大修計劃。對本單位的全部機電設備的安全使用、隱患整改負全面責任。
三、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系統圖配置繪制,抓好機電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機電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
四、認真組織機電設備的專項監督、檢查和機電各工種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的編制執行情況。
五、對因設備長期失修,有重大隱患或因防護裝置不安全造成的工傷事故負責。
六、做好各種大型機電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轉和隱患的檢查記錄。
七、嚴格把關各種機電設備入井前的安全技術標準、要求,所有下井設備必須符合規程、規定和行業要求,禁止不合格產品入井。
八、對臨時進行的設備檢修,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九、完成礦長交辦的其它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