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礦管委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和思想穩定工作。及時了解職工心聲,發現職工生活中的各方面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解決。
2、及時參加上級工會會議,及時向礦領導匯報會議精神。
3、對自已分管的工作每天進行安排、檢查、落實,重點督促檢查職工澡堂、職工宿舍、職工食堂和花工、管道工、衛生工的工作。
4、對保衛工作,按領導布置進行管理。煤場門衛管理按有關物資出入制度進行管理;辦公樓門衛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出入登記,對出入礦區人員所帶可疑物資進行檢查。
5、對東風井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確保人員不缺崗,物資不丟失。
6、保護職工合法權益,促使動員職工參加各種保險,積極參加各種培訓。
7、對困難職工,及時了解反映情況,盡可能給予資助和幫助。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