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井下通風構筑物的砌筑、管理、維護,確保通風設施完好可靠。
2、負責合理分配礦井風量、風速變化、漏風量、局部通風機供風量測算。每旬對礦井進行一次全面測風,遇到特殊情況隨時進行測風。及時掌握風量變化規律,確保我礦安全生產的有效用風。
3、負責各工作地點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測定,發現問題,及時調整風量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4、負責監測監控系統的管理,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合理布置各種監測傳感器,保證系統準確測定。
5、負責“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和落實,現場監督通防質量標準的管理。
6、不合格的風筒嚴禁使用。局部通風機按規定地點安裝,對損壞的風筒要查明原因進行修補。多余的風筒要及時回收、整理、保管,嚴禁局部通風機發生循環風。
7、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嚴禁空班、漏檢、假檢和偽造報表。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火工品領退制度。
8、負責井下各轉載地點安裝灑水裝置,確保各工作地點有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9、組織實施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并負責做好各項記錄。
10、負責推廣應用通防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增強礦井的應變能力。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