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廠事務員應協助廠長搞好全廠工資和各種津貼及材料成本的核算工作,對分工范圍內的工作負責。洗煤廠核算員工作應盡職盡則。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負責生產備件及常用材料的上報、領用、保管和發放工作。
第2條 負責貫徹執行各項工資政策和工資、獎金、津貼的分配辦法,并做好工分的計算、工資資料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第3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工資政策,搞好本單位職工的崗位變動和新工人轉正定級的申報工作,并及時處理好工資支付中出現的問題。
第4條 負責全廠考勤統計和原始記錄單、劃分臺帳的管理工作,執行礦有關成本管理、核算的法令、法規、制度。
第5條 負責生產成本的日常核算。
第6條 做好生產成本的分析、檢查與考核,及時指出影響成本下降的原因,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第7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8條 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第8條 材料申報不及時,致使主要生產設備出現事故不能及時修復,給生產造成重大損失的,事務員負主要責任;
第9條 管理倉庫材料因個人失職造成物品損壞、過期等,經濟損失達到500元以上的,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10條 在工資核算中弄虛作假,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第11條 在分工范圍內工作出現明顯失誤的,事務員負直接責任。
第12條 未完成分工范圍內的工作,對事務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13條 對上述責任追究條款,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