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礦井通風設施,局部通風地點風筒連接,管理和日常維護。
2、負責檢查局部通風機的正常運行,每班檢查次數不少于二次,填寫管理牌。更不準隨意關停風機,對停風的風機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恢復正常通風。
3、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風筒吊掛要平、直、緊拐彎緩慢、逢環必掛、逢破必補、嚴禁花接。
4、對不使用的風筒要及時整理擺放或回收入庫,掘進工作面必須有備用風筒。
5、必須按順風風流方向連接風筒,將翻壓邊壓嚴、壓緊、不得漏風,達到手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
6、風筒出口距工作面的最大距離煤巷不得超過5米,巖巷不得超過10米,不同直徑風筒連接要使用過度節,并及時排除風筒內的積水和雜物。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