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掘進隊對本隊的安全生產負主體責任,對管轄范圍內掘進工作面的通風、防塵、運輸、探水、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轄區內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執行,制訂掘進任務目標,并保證完成計劃。
3、落實本隊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增強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及時了解掌握職工的安全思想動態,確保職工思想穩定。
4、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掘進作業規程》的要求在管轄區域內配齊所需的安全設施,并做好使用和維護工作。
5、堅持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長探、短探、物探相結合”的探放水原則。
6、安排布置工作要講清安全措施,并明確責任到人,教育職工堅決執行“不安全不生產,有隱患就停產”的安全生產原則。
7、現場出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組織人員處理,對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公司調度室及有關部門領導匯報。
8、按要求處理并落實公司各職能部門及各級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
9、嚴格按《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及調度室安排組織生產。
10、組織人員配合公司自查小組,每半月進行一次安全質量檢查。
11、做好轄區內的“一通三防”工作,堅決杜絕無風、微風、瓦斯超限作業現象。
12、做好現場文明生產工作,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