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中央泵房擔負著井下排水的重要任務,司機必須熟悉井下供電系統圖及水泵的性能、用途和操作方法,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第2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上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3條: 按時參加班前會、安全活動日學習,并做好簽名和記錄
第4條: 當班必須認真填寫運轉日志等有關記錄。
第5條: 正常情況下嚴格遵守峰、平、谷用電的管理規定,按主排水時間排水,降低消耗,提高效率。
第6條: 認真做好巡回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
第7條: 認真填寫水泵開、停的時間、日期及累計運行時間。
第8條: 配合維護人員對設備進行認真的維護保養,隨時掌握設備各部位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第9條: 對正常開停泵和集控開停泵操作方式熟練掌握。保證集控方式下各開關柜和控制箱手柄位置狀態正確,確保集控遠控操作成功實現。
第10條: 工具、備件等要擺放整齊,搞好室內外及設備衛生。
第11條: 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泵房,凡上級檢查、參觀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填寫外來人員登記后,方可入內。
責任追究
第12條: 在崗位上操作人員應嚴守紀律,服從生產指揮,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13條: 按時參加班前會、安全活動日學習,并做好簽名和記錄,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14條: 當班必須認真填寫運轉日志等有關記錄。
第15條: 認真做好巡回檢查工作,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造成影響的值班員應付直接責任。
第16條: 對集控方式轉換操作不熟練或不正確的,嚴格按崗位失職進行處理。
第17條: 不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違章作業的當班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18條: 對重大事故未保護好現場或弄虛造假、隱瞞事故的值班員應負重要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