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登高作業距地面2米及以上,必須拴好安全帶。
2、新領用的安全帶,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否則不準使用。
3、錦綸和維尼綸安全帶,在常溫下使用,禁止在超過70℃高溫下使用。
4、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須對安全帶進行全面認真細致的檢查,如發現有損傷、燒傷、變質等情況不準使用。
5、披戴安全帶時一定要將各個安全吊鉤系緊,不準湊合使用。
6、不準將安全帶打結使用,切忌低掛高用,掛鉤必須掛在繩子的圓環上。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