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等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行業部門發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等制度,確保公司內各煤礦的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2、公司安全生產調度指揮中心由生調部部長負責,部門內其他人員對部長負責。從而對全公司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負責。
3、強化調度系統管理,按照起運要求與各礦同步運行,組織各礦的調度指揮機構,形成完善的調度管理體系。并要求各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對其切實可行的調度管理制度,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4、組織、控制好全公司的調度指揮任務,通過電話傳達的主要方式,做到上傳下達和下情上報,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條件。
5、通過調度中心調度,使上級領導的指示、要求、安排,及時具體、落實到位;也使各礦安全生產情況及時上報領導,使公司上下工作協調一致。
6 、及時整理反饋信息,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提供依據。
7、負責監督公司各礦各類安全隱患的排查、處置,并對安全事項提出意見。
8、做好各礦安全生產情況的記錄存檔工作,及時填寫調度臺帳,及時統計各礦安全生產指標,及時做好調度會議記錄。
9、組織全公司的調度會議,確保會議的順利進行。
10、調度人員須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情況,掌握現狀,使調度管理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11、各煤礦的安全生產處于不斷的動態變化之中,所以要求值班人員全天24小時堅守崗位,確保各部門的工作順利進行。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