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全礦機電管理工作和機電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負責所分管的基層單位的業務工作和安全工作。
2、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管理機構管理工作和安全工作的組織和落實。并對該機構的工作負有檢查、指導和監督的責任。
3、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管理和安全的規章制度,制訂并組織實施。加強全礦機電管理,消除隱患,確保原煤生產的正常進行。
4、領導全礦機電專業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機電專業質量標準化的規劃,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獎優罰劣。
5、負責全礦機電設備、配件、電纜、鋼絲繩、輸送帶、流體輸配系統的管路和五小電氣設備的計劃、保管、發放、維護保養、回收復用等工作。
6、負責全礦供電系統、主扇風機、主副井絞車。主井帶式輸送機、主水泵等大型設備的安全運轉和定期進行性能測試。
7、負責全礦機電職工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崗位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8、負責組織實施全礦每年兩次停電檢修工作的計劃編制,組織實施,圓滿完成。
9、負責組織機電系統的專業會議,布置、檢查、總結機電工作,對重大的機電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辦公,研究制訂落實解決辦法,消除隱患。
10、協助總工程師搞好“一通三防”工作和每年一次的反風演習工作。
11、負責全礦采掘工作面機電設備等項工作的安裝、拆除、運輸、試運轉、移交及生產期間機電設備檢修、維護的檢查、指導和監督工作。
12、負責全礦機電管理工作中各項獎懲制度的審批落實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公司有關機電工作的制度和安排。
13、負責完成礦長安排的其它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