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在基建辦主任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及政策。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第2條 熟悉和掌握施工圖紙、施工資料、法律法規文件及定額的相關內容、規定,做好施工圖預算,為工程發包提供基礎資料;
第3條 參與招標合同簽訂等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參與進度計劃及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
第4條 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掌握現場施工情況并參加工程驗收收集與結算有關的資料,為竣工結算做好準備工作;
第5條 做好材料、機械、人工的消耗計劃,審批進度款撥付計劃,科學合理地控制投資;
第6條 經常做市場調查、掌握機械、材料的市場動向及行情,審批機械、材料價格,為竣工結算積累資料;
第7條 具體負責辦理竣工結算;
第8條 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及保密工作。
第9條 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礦井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分管范圍內的工作不能及時的得到落實、或因工作不力給企業造成損失,將按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