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通風司機擔負著向井下提供新鮮風流、排出有毒氣體,保證礦山安全,職工生命的重要任務。司機必須認真負責,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熟悉風機各部位的性能、構造、用途和操作方法,掌握反風操作技術。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值班員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上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第2條 按照參加班前會、安全活動日學習,并做好簽名認真記錄。
第3條 嚴格按照上級命令進行通風機的啟動、停機和反風操作。
第4條 當主要通風機發生故障停機時,備用通風機必須在10 分鐘內開動,并正常運轉。
第5條 當礦井需要反風時,必須在10 分鐘內完成反風操作。
第6條 協助維修工檢查維修設備工作,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第7條 認真進行設備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第8條 除故障停機外,嚴禁無請示停機。
第9條 通風機房及其附近20 米內嚴禁煙火。
第10條 及時填寫各種記錄,不得丟失。
第11條 工具、備件等要擺放整齊,搞好室內外及設備衛生。
第12條 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凡上級檢查、參觀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填寫外來人員登記后,方可入內。
第13條 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第14條 在崗位上操作人員應嚴守紀律,服從生產指揮,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15條 按時參加班前會、安全活動日學習,并做好簽名和記錄,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16條 不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影響生產的值班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17條 突然停電造成停風機必須在10 分鐘內恢復送風,否則追究值班員的直接責任。
第18條 嚴禁無請示停機,否則追究當班值班員直接責任。
第19條 不認真進行設備巡回檢查,發現問題不及時匯報造成影響有值班員負重要責任。
第20條 對重大事故未保護好現場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的,值班員應負重要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