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令和要求,在科長和支部書記的帶領下,對其分管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二、參加編制全科年、季、月安全生產計劃,并負責實施,及時完成礦下達的臨時任務。
三、參加礦召開的生產調度會,在安排生產任務的同時布置安全措施。
四、堅持“一工程,一措施”、“一標準”把好工程質量關。
五、參加每月三次的設備質量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限期處理。
六、參加礦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認真落實會議精神。
七、親自指揮重大工程的施工,保質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八、本人無“三違”,無直接重大責任事故。
九、參加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按規定逐級上報。
十、深入實際對設備安全狀況做調查研究,協助科長搞好機電標準化工作和設備管理創優爭先工作。
十一、檢查監督設備的使用,在可能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事故的情況下,有權停止設備的使用,并及時報有關單位,研究預防設備事故的措施。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