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員負責井下氧氣濃度檢測任務,在礦長、副礦長、技安員(管廂)領導下工作。
2、要實事求是地做好氧氣檢查記錄、公布,嚴禁虛報、謊報、瞞報檢查結果真實情況,嚴禁空檢、漏檢、假檢。
3、不通風的獨頭巷道不許人員進入,要在獨頭口設柵欄、警標。恢復通風前安全檢查員要步步深入檢查瓦斯濃度和氧氣濃度(檢支管檢查),瓦斯濃度在2%以下,氧氣濃度在20%以上,人員方可入內。
4、安全員現場直接用比長式氣體測定器(一般用AQJ-50型)和氧氣檢支管檢查。采樣分析由球膽在密閉的取樣孔中采取密閉內氣體,24小時之內在實驗室分析氧氣濃度。
5、對檢測儀器應正確使用,精心愛護,妥善保管。對檢測儀器要定期維護、送檢,確保檢測儀器的可靠和準確性,對通風系統應隨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礦領導匯報,提出維修整改方案,保持通風良好、巷道暢通,確保正常生產,并嚴格按照本人崗位責任制辦事。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