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公司安全工作負具體監督管理責任,是安全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具體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3、起草制訂企業安全工作目標和安全工作計劃。
4、起草企業安全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和考核細則。
5、對各部門安全管理工作和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后,落實獎懲制度。
6、起草各工種、各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起草總經理與各部門人員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
8、負責對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績效測量與監測情況作出總結評價、提出具體處理辦法或建議的詳細資料。
9、起草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投入計劃。
10、參與安全技術的研究工作和對安全疑難問題或安全技術問題的講座并提出建設性、專業性意見。
11、負責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三同時”的具體落實協調工作。
12、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檔案,做好各種安全管理和各種安全檢查工作記錄。
13、起草危險化學品事故、重大危險源事故、一般工傷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14、按程序如實報告事故、并協調相關部門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5、每日對重大危險源或危險作業場所的監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16、負責各種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的協調工作,把專項檢查做深、做細、不放過一個疑點,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17、督促檢查安全防護用品的佩戴和安全防護器材、消防器材的配備、保養、使用情況。
18、督查各種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19、加強自身安全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20、負責在大、中、小檢修過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實、監護和制止,糾正各種違章操作。
21、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知識競賽和安全技術比武活動,把安全管理工作搞得有聲有色。
22、負責各種危險辯識、風險評價工作,并向總經理匯報。
23、接受、傳遞最新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和安全動態信息,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24、參與起草年度各種安全培訓計劃、確保員工持證上崗。
25、對復工、轉崗以及新員工和外來人員的入廠公司級安全教育。
26、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是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內容。必須貫徹“安會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預防為主,群防群治,依法監督”的原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維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
27、監督和協助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
28、開展調查研究,聽取職工的意見建議和工會勞動保護工作匯報,研究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或建議。
29、獨立或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促進企業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應當實行建檔備查,發放隱患整改通知書,并跟蹤督促企業整改;對拒絕整改的,應及時報告上級工會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30、參加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三同時”的審查驗收工作,對不符合“三同時”規定的,向有關方面提出存在問題及解決的建議。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不予簽字。
31、總結推廣群眾性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的先進經驗。
32、在評選先進和勞動模范中,對發生重特大死亡事故或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部門和負有責任的個人,提出意見,落實一票否決權。
33、負責督促勞保用品的配置、佩戴和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和檢查工作。
34、負責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進行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分析、報告,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實現。使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落到實處。
35、負責參與重大生產、設備等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并協助設備科做好事故處理、預防措施的實行等工作。
36、對各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記錄進行監督檢查。
37、負責協助行政辦公室搞好夏季降溫、冬季取暖安全防范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8、負責每年至少組織參加一次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9、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法,建議總經理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