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全公司的工藝操作、質量、科研和技術進步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強化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強化技術方面的決策和指揮。
(二)組織淘汰落后的技術產品,積極推廣應用安全生產方面的新技術、新成果;研究審定安全生產的技術、科研方案;組織技術部門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提供有關技術資料。
(三)在組織科研、技術攻關和生產工藝過程中應嚴把安全關,根據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條例、規程、規范和標準,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四)組織開展工藝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編寫、審定工作,提出預防事故的技術措施。同時落實職業健康安全有關要求。
(五)組織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的研發、試制和投產時,充分考慮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并組織對職工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六)對涉及技術操作、工藝、質量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及時提出并落實技術改進措施,組織治理整改。
(七)組織研究和審定安全生產重大技術、改善勞動環境和環境保護設施的科研及推廣方案,并督促實施。
(八)在組織科研、技術攻關、改造、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認真組織職業安全、健康的科研和新技術、安全防護裝備的應用。
(九)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同時,落實職業安全、健康設施和環保設施,不留隱患,認真執行“三同時”的工作原則。
(十)保證從更新改造資金中安排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經費,組織安排安全措施項目的實施。
(十一)落實現場帶班工作,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時,立即下達停產處理和人員撤離指令;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十二)督促檢查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總結推廣模范典型和先進經驗。
(十三)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對各類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組織分析、鑒定,并提出改進措施。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