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編制、修訂和完善原料區域各崗位安全作業標準、危險源辨識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崗位人員規程、作業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三)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推廣應用以及工藝技術、除塵環保變更過程中,必須有同步的安全技術支持,提高并保持本質安全性。
(四)組織上料系統、除塵系統、噴煤系統危險源辯識和評價工作,并對其危險源的控制與防范措施的可靠性負責,每季度對噴煤區域安全管理狀況進行評價。
(五)協調原料作業區、噴煤區域現場生產,監督安全隱患的查處,負責噴煤區域現場處置預案的完善,對危險源點實行受控管理。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