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指令,并結合實際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第二條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作業區(班組)負責人及從業人員的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等事項,逐級、逐層次、逐崗位與從業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建立的制度包括: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二)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ㄋ模┌踩a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
(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管理制度;
?。┌踩a考核和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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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ò耍┪kU作業管理和職業衛生制度;
?。ň牛┥a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ㄊ唬﹦趧臃雷o用品配備、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二)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ㄊ┨胤N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ㄊ模┥a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十五)應急預案管理和演練制度;
(十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ㄊ撸┢渌U习踩a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 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行業標準,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結合崗位標準化操作實際定期分析實施效果,適時修訂。
第四條 確保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安全生產投入應當納入本企業年度經費預算。
第五條 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 制定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并對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七條 推進安全生產技術進步,落實企業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并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及時淘汰陳舊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與技術,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生產科技保障水平。
第八條 依法遵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將本企業的職業危害因素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并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 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第十條 按照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無償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和使用。
第十一條 與從業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第十二條 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根據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立安全生產與商業責任保險相結合的事故預防機制。
第十三條 改進安全生產管理,采用信息化等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經營場所及其設備、設施,應當符合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要求。 第十四條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整改。
第十五條 定期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難以立即消除的,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監控措施,制定隱患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第十六條 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和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的,應當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的資質進行審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不得發包、出租。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建立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輪流現場帶班制度。
第十八條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九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應急預案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修訂。
第二十條 每月由安委會主任主持召開安委會全體委員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決定。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