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必須每7天至少進行1次調校,誤差在規定的范圍之內。
2、嚴禁在井下拆機修理。
3、嚴禁私自拆開修理、查看,儀器的保養、修理等工作,只有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才能進行。
4、新儀器投人使用前,要先充、放電3次以上再使用。
5、維修后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發給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6、使用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每年至少進行1次檢定,檢定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7、標準氣樣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規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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