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國家《礦山安全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生產第一方針,提高煤礦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術素質,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和增強搶救、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制定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制度。
2、通過培訓后的作業人員必須達到以下基本標準:
1)了解當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熟悉《礦山安全條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
2)熟悉本工種的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3)熟悉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技術。
4)掌握職責范圍內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原理、構造、會熟悉地使用和操作、排除故障。
3、培訓辦法及任務
1)經晉城質量監督局培訓合格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后,方有資格進行操作。
2)經我礦安全培訓中心培訓合格并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3)未經培訓的人員嚴禁對設備進行操作。
機巷皮帶機的使用與管理規定
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的使用管理及…
開口閃點測定器維修、保養規定
辛烷值機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銑床操作安全規則
刨床操作安全規則
鉆、鏜床操作安全規則
車床操作安全規則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安全設施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車間機修工崗位職責
工廠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