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強化在用起重機械的安裝使用登記管理,訂立本制度。
一、使用的起重機械,應是由取得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特種設備(起重機械)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產品,且經過法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的產品。
二、起重機的安裝須由取得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起重機械)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單位進行,安裝施工前須書面告知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三、起重機械安裝過程須經法定檢驗檢測機構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監督檢驗合格。
四、起重機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個月內,應攜帶起重機械出廠技術資料、安裝過程監督檢驗資料、作業人員資格證件等資料到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使用注冊登記手續,取得《檢驗合格標志》并懸掛于起重機械顯著位置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須由持證上崗人員專職操作,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制,無證人員不得擅自啟動、操作。
六、持證上崗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嚴格按安全操作規范、規定、規程作業,并定期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嚴禁機械帶病轉動。認真作好臺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七、上崗人員因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損壞了機械設備,或造成了安全事故和損失,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機巷皮帶機的使用與管理規定
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的使用管理及…
開口閃點測定器維修、保養規定
辛烷值機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銑床操作安全規則
刨床操作安全規則
鉆、鏜床操作安全規則
車床操作安全規則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安全設施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車間機修工崗位職責
工廠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