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運行機制,激勵基層食品監管人員愛崗敬業、積極履職,保質保量高效地完成本職工作及交付的任務,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則
點面結合,綜合評估,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獎優罰劣。
二、考核標準
1、單位對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餐廳負責食品安全工作。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向主管單位報告。
2、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專職或兼職人員要明確;食品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要形成記錄,有據可查。
3、利用節假日、各種活動等群眾聚集時間,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引導群眾安全消費。
4、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要在報告的同時,迅速趕赴現場并能妥善處置。
5、及時收集、受理群眾反映的各類食品安全的信息和投訴,遇到問題能及時與有關職能部門聯系解決。
6、積極配合、支持防疫成員單位在本轄區內開展的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廠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衛生防疫管理制度牌
村飲水安全運行管護制度
食品索證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