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庫房門口及通道不能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2) 易燃易爆物品庫房和價值高的重要庫房內,必須使用防爆燈。不得使用其他電器設備(用電池的電子計算器除外),所有照明開關必須裝在庫房外面的保護盒內,庫房門要向外開,并保持良好的通風;
(3) 所有庫房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按照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拉臨時線路。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合規定的保險裝置;
(4) 一般的電器設備和線路要有定期檢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
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 電線穿過地板、石膏板墻與其他物體接觸時應做管或金屬套加以隔離;
(6) 庫房內貸物要按規定碼放整齊,不得過寬過高,消防通道不得小于1.5m寬。照明燈與貸架要保持0.5m距離;
(7) 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如酒庫、油庫等與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8) 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工作室;
(9) 庫房保管員要經常對照明燈具、電線進行檢查,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問題,必須及時更換、維修。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關閉電源后方可鎖門離開;
(10) 保管員、值班員必須人人懂得防火常識,人人學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確保安全。
?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資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小學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
動火審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