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及《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防火組織
有條件的單位應建立專業人,生產規模小職工人數少的單位應建立兼職防火組織。消防人員應經專門培訓。
二、制定防火責任制,明確責任范圍,各負其責。
三、防滅火標準,應遵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23-2006)的規定。
四、加強防火宣傳教育,采用會議、文件傳閱、張貼、廣播、網絡形式,廣泛宣傳,使從重視防火,并懂得防滅火知識。
五、根據防滅火需要,配備消防設備、物資、器材,滿足防滅火要求。
六、編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及應急現場處置方案。
七、加強防滅火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當地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企業每年應定期進行防火大檢查,特別是要重視春秋兩季的防火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問題,應制定防范措施,落實整改部門和責任人。
八、管理部門
企業防火系統由安環部負責管理。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資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小學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
動火審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