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了提高設備的驗收質量,保證檢修設備正常送電。
二、職責:變電所長、當班值長對設備的驗收質量負責。段長、工程師負責監督新設備驗收質量。
三、管理要求:
1. 變電所新增、更換設備工作完成后,必須經過值班長、所長驗收合格,變電段長、工程師在場時必須參加驗收,必要時應經車間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驗收合格。工作負責人應在設備檔案填寫新設備安裝情況、遺留問題及結論等。一周內資料移交齊全、完備,移交資料包括:設備制造廠說明書、設備出廠試驗記錄、安裝竣工圖紙、安裝記錄、試驗報告。
2. 新安裝、檢修后的開關柜,防誤閉鎖裝置必須完善、可靠,否則不得投入運行。
3. 新設備按設計或說明書要求安裝、調試完畢,驗收中發現的缺陷已消除,符合安全運行的要求,設備名稱標牌齊全,安裝調試報告齊全,具備投運條件。
4. 變電所大小修、定檢、定試、儀表校驗、二次回路檢查工作完成后,由所長、當班值長組織驗收。由有關修、試工作負責人將情況記入設備檔案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運行,無問題后,方可辦理完工手續,雙方簽字生效。(新增內容)
5. 驗收內容:施工設備上不能留有遺物,各部螺絲緊固,無滲漏油,油標在合格范圍內;紅綠燈指示正常,合切閘指示器正確;開關電動合切閘1次、手動合切閘1次,是否來音響。刀閘拉合是否正常、三相接觸是否嚴密。工作現場應清掃、整潔。
6. 驗收合格后,由修、試工作負責人填寫設備檔案、缺陷記錄。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運行,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新增)無問題后方可辦理工作終結手續。一個月內移交資料包括:定檢卡片、檢修報告、繼保試驗報告、絕保試驗報告、儀表試驗合格證。
7. 驗收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對于暫時無法處理、且不影響安全運行的個別項目未達到驗收標準(新增),急需投入運行時,必須限期處理,經車間領導批準后方能投入運行。
考核辦法
1、對不按規定驗收的責任人每發現一次扣10元。
2、因驗收不到位使設備留有遺物對責任者扣2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對所長監督不到位每發現一次扣所長20元。
相關文件:
1、兩票管理制度
2、變電所標識管理制度
3、變電所工作票受理標準化程序
相關記錄:
1. 值班運行記錄
2. 設備缺陷記錄
3. 檢修試驗記錄
4. 工作票
5. 設備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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