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氣安全用具日常的使用、檢查工作由運行車間負責:
1.1新領用的的用具,專責人必須檢查用具是否完好,車間要留存好廠家合格證,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安全注意事項,做好用具的登帳和標識工作。
1.2用具使用前,使用者應認真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后方可使用。
1.3各用具的使用、檢查按廠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執行。
2.電氣安全用具的試驗工作由電氣車間負責,試驗按《安規》要求進行,有檢驗記錄。
2.1電氣安全用具的試驗要求:
2.1.1電氣安全用具試驗周期為每六個月一次(絕緣棒為每十二個月一次),各單位應保證不超期使用,到期前聯系電氣試驗班進行試驗;未試驗及新購入的必須經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2試驗標準以《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附錄五為標準。
2.1.3試驗合格后粘貼合格證,試驗不合格品除新購的安全用具不粘標貼,退還更換外,其它不合格品均粘貼停用證,由安監監督執行報廢。
2.1.4試驗后由電氣試驗班出具試驗結果統計單,發給各車間專工留存,作為內業備查、不合格品修理和報廢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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