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十七條 省公司級單位貫徹落實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求,制定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要求的具體措施;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開展經驗交流,不斷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水平。
??? 第五十八條 設計企業按照合同條款,為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與設計相關的技術服務和支持;在編制工程項目概(預)算時,應依據規定全額計列安全文明施工費。
??? 第五十九條 建設管理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需要,向施工企業及時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
??? 第六十條 施工企業按規定計列、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分階段撥付施工項目部使用,確保工程項目安全投入。
??? 第六十一條 業主項目部編制項目安全總體策劃,監督指導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要求在工程項目的有效落實;監督指導安全文明施工費的使用;定期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及安全管理評價。
??? 第六十二條 監理項目部編制安全監理工作方案,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監理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實行閉環管理;對安全生產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 第六十三條 施工項目部是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的責任主體,負責貫徹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要求,實行文明施工、綠色施工、環保施工;按規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分階段申報、分階段驗收,專款專用,配置滿足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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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施工分包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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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條 公司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分包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監督指導公司投資建設的工程項目和所屬施工企業分包安全管理工作。
??? 第六十五條 省公司級單位應組織所屬施工企業完善分包商資質審查機制,審核上報合格分包商名冊;負責對所轄工程項目及所屬施工企業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評價和考核,實現對分包的全過程管控。
??? 第六十六條 業主項目部負責審批施工項目部報送的工程項目分包計劃及分包申請,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分包范圍。審查分包商資質和業績,按流程審批工程項目分包申請。定期組織開展工程項目分包管理檢查,考核評價工程項目各參建單位分包管理工作。
??? 第六十七條 監理項目部應完善分包安全監理機制,審查工程項目分包計劃申請,審查分包商資質、業績,并進行入場前把關。動態核查進場分包隊伍的人員配備、施工機具配備、技術管理等施工能力,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實施閉環管理。
??? 第六十八條 施工企業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應建立分包商資質審查、現場準入和管控、教育培訓、動態考核、資信評價等分包管理體系。在公司發布的合格分包商名冊內建立本企業合格分包商名冊,對分包商及其人員實施全過程動態管理。
??? 第六十九條 施工企業在工程分包項目開工前,應與分包商簽訂規范的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分包性質和內容,明確分包商在施工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責任和要求。
??? 第七十條 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工程禁止轉包或違規分包。主體工程不得專業分包。
??? 第七十一條 施工項目部具體負責工程項目分包隊伍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專業分包商自帶施工機械、工器具的準入檢查,施工方案的審查備案,人員持證上崗審查,對分包隊伍施工活動組織安全檢查,對分包商管理的動態監管和考核評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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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安全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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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條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應建立基建安全風險管理體系,成立相應的基建安全風險管理組織機構,組織和推動本單位基建安全風險管理工作。
??? 第七十三條 基建安全風險采取分級管理,建設管理、設計、監理、施工單位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監督、指導項目部做好風險識別、評估和控制工作,通過基建管理信息系統監控施工安全重大風險作業進程,履行重大風險作業到崗到位責任。
??? 第七十四條 公司制定基建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每年對基建安全工作狀況進行系統性分析、評估,督促指導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通過基建管理信息系統監控施工安全重大風險作業進程。
??? 第七十五條 省公司級單位年度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策劃方案應重點分析本單位的基建安全風險,并制定相應的措施,監督檢查工程項目開展安全風險識別、評估、預控工作,通過基建管理信息系統監控施工安全重大風險作業進程,履行重大風險作業到崗到位責任。
??? 第七十六條 施工企業應保證風險控制措施所需資源的配置和資金投入,必要時提供技術支持手段或其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 第七十七條 施工項目部應對作業安全風險開展識別、評估工作,制定并落實預控措施;危險性較大的作業,要進行現場初勘,建立并動態管理安全風險作業清冊,監督檢查作業現場預控措施落實,履行風險作業到崗到位責任。
??? 第七十八條 工程項目建設過程通過開展階段性安全管理評價防控風險;公司所屬企業承接的系統外工程項目,由企業組織專家組對項目部進行安全管理評價,評價報告及整改情況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 第七十九條 基建安全風險按分層逐級管控原則進行管理及考核評價。實行上級監督評價下級、業主項目部和監理項目部監督評價施工項目部、施工項目部監督評價施工隊(班組)和分包單位,確保基建安全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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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施工安全方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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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條 由施工項目部總工程師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分別用單獨章節描述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經施工企業技術、質量、安全等職能部門審核,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報監理項目部審查,業主項目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 第四十五條 施工項目部總工程師組織編制施工安全管理及風險控制方案、工程施工強制性條文執行計劃等安全策劃文件,經施工企業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報監理項目部審查,業主項目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 第四十六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見附件5),施工項目部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含安全技術措施),并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企業技術、質量、安全等職能部門審核,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后,由施工項目部總工程師交底,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監督實施。
??? 第四十七條 對深基坑、高大模板及腳手架、大型起重機械安拆及作業、重型索道運輸、重要的拆除爆破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見附件6)的專項施工方案(含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企業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業主項目部項目經理簽字后,由施工項目部總工程師交底,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監督實施。
??? 第四十八條 對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危險作業項目(見附件7),施工項目部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經施工企業技術、質量、安全部門和機械管理部門(必要時)審核,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報監理項目部審查,業主項目部備案,由施工項目部總工程師交底后實施。
??? 第四十九條 項目施工應有作業指導書或專項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由施工項目部技術員編制,經施工項目部安全、質量管理人員和項目總工程師審核,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由施工項目部技術員交底后實施。作業指導書或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部分應有獨立的章節。
??? 第五十條 施工作業需辦理工作票,由施工負責人填寫,經施工項目部技術員和安全員審查,風險等級較低的作業(見附件5)由施工隊長簽發,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項目(見附件8),由施工項目經理簽發。施工負責人通過宣讀作業票的方式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底,作業人員簽名后實施。
??? 第五十一條 一張施工作業票只能填寫同一作業地點的同一類型作業內容,并可連續使用至該項作業任務完成。
??? 第五十二條 施工過程需變更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或安全技術措施,應經措施審批人同意,監理項目部審核確認后重新交底。
??? 第五十三條 施工周期超過一個月或重復施工的施工項目,應重新交底;如人員、機械(機具)、環境等條件發生變化,應完善措施,重新報批,重新辦理作業票,重新交底。
??? 第五十四條 全體作業人員應參加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按規定在交底書上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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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安全檢查與競賽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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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五條 基建安全檢查分為例行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檢查、安全巡查四種方式。
??? (一)根據公司管理要求或季節性施工特點,開展月、季度及春、秋季等例行檢查活動。
??? (二)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對施工機械管理、分包管理、臨近帶電體作業等開展專項檢查活動。
??? (三)根據管理需要和項目施工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隨機檢查活動。
??? (四)按照基建安全動態管理要求,省公司級單位組織成立基建安全巡查組,配備必要的資源,明確工作要求,開展常態化的基建安全檢查活動。
??? 第八十六條 公司及所屬單位按以下要求進行基建安全檢查,并跟蹤檢查提出的問題整改閉環情況。
??? (一)公司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基建安全檢查、兩次基建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防汛、分包、施工機械等專項檢查。
??? (二)省公司級單位每年組織不少于兩次基建安全檢查,根據實際情況開展防汛、分包等專項檢查。
??? (三)建設管理單位,監理、施工企業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
??? (四)工程項目安委會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安全檢查。
??? (五)業主項目部組織監理、施工項目部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 (六)監理、施工企業承攬公司系統外工程項目,每季度應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在建設期內,省公司級單位應視工程具體情況開展安全檢查,公司組織抽查。
??? (七)承攬境外工程項目的單位每年或建設周期內應開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檢查。
??? 第八十七條 基建安全檢查以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為主要內容,同時應將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生活衛生和文明施工納入檢查范圍。
??? 第八十八條 各類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安全文明施工、環境管理問題,應下發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對整改結果進行確認,實行閉環管理;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責任單位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計劃報上級批準,分階段實施。對于構成安全隱患的問題,整改要求和程序要嚴格執行公司關于隱患排查治理的相關規定。
??? 第八十九條 各類基建安全檢查工作應盡量采取不預先通知和直接檢查工程現場的隨機檢查方式,確保真實反映項目安全管理情況。檢查組織單位應制定檢查方案、大綱和檢查報告大綱,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基建安全檢查責任制,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對檢查效果進行總結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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