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則
為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保障正常的供、用電秩序,保證項目部施工用電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全國供用電管理規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用電監督管理辦法》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等,特規定本辦法。
二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組織管理
1 技術措施
(1)臨時用電系統采用TN-S供電系統。
它是把工作零線N和專用保護線PE在總供電電源處嚴格分開的供電系統,也稱三相五線制。它的優點是正常情況下PE專用保護線上無電流,此線專門承接故障電流,確保其保護裝置動作。應該特別指出,PE線不許斷線。在距離較遠的供電干線末端應將PE線做重復接地。
(2)設置漏電保護器,堅持三級保護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原則。
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施工現場的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應至少設置兩級漏電保護器,而且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保護的功能。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分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設備的機旁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使用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且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3)特殊場所根據有關要求使用相應安全電壓等級供電。
安全電壓指不戴任何防護設備,接觸時對人體各部位不造成損害的電壓。我國國家標準GB3805--83《安全電壓》中規定,安全電壓值的等級有42、36、24、12、6V五種。同時還規定:當電氣設備采用了超過24V時,必須采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電氣設備的制造、安裝及防護、安裝位置、配電分級、導線選擇及布線、接線等均要符合臨時用電規范要求。電氣設備應由專人操作及負責維護保養檢查。并留有記錄。
(4)電氣設備的操作與維修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后取得上崗證書的專業電工完成。各類用電人員均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
2 組織措施
(1)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2)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向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并應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檢測制度。從臨時用電工程竣工開始,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是:接地電阻值,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以監視臨時用電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檢測記錄。
(4)建立電氣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并建立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的拆除應有統一的組織和指揮,并須規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序、方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等。
(6)建立安全檢查和評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門和企業要按照JQ59―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定期對現場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7)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并輔以必要的獎懲。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三、 臨時施工用電技術、安全規程
1 總則
(1)各單位的施工用電必須經過項目部審批。
(2)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的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①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②掌握安全用電知識和所有用電設備的性能。
③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檢查電器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④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⑤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⑥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和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4)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①技術交底質料。
②臨時用電檢查驗收表。
③電器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④定期檢查表和電工維修記錄。
(5)臨時用電的定期檢查時間應每月二次,要復查接地電阻值,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2 臨時施工用電技術、安全細則
2.1 柴油發電機部分
(1)移動式柴油發電機停放的地點應平坦,并易高出周圍地面0.25~0.3米。
(2)柴油發電機應停放牢固,并且接地可靠。
(3)發電機上部應設防雨棚,周圍4米以內禁止使用火爐和噴燈,不得存放易燃物。
(4)柴油發電機的總容量應滿足最大負荷的需要和大容量電動機啟動時的要求。啟動時母線的電壓不應低于額定電壓的80%。
(5)并列運行的柴油發電機應裝設同期裝置。
(6)柴油發電機的出口處應裝設漏電保護、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及低電壓保護等裝置。
(7)發電機附近應設置可以在帶電場使用的滿足消防安全需要的消防設施,要設在便于取用的地方。
(8)要注意保持發電機房的環境衛生,防止廢棄柴機油造成環境污染。
2.2 外供電部分
(1)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
(2)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線桿上,不得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3)架空線的導線面積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導線中的負荷電流不大于其允許載流量。
②線路末端電壓偏移不大于額定電壓的5%。
③單項線路的零線截面與項線面相同,三相五線制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截面不小于項線截面的50%。
④為了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絕緣鋁線截面不小于16mm2,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0mm2。
(4)架空線路易采用混凝土桿或木桿,混凝土桿不得有露筋、環向裂紋和扭曲,木桿不得腐朽,桿梢直徑不消與130mm。
(5)接戶線在檔距內不得有接頭,進線處離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6)經常過負荷的線路、易燃易爆物臨近的線路、照明線路,必須有過負荷保護。
(7)電纜線路應采用底下埋設或架空附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或介子腐蝕。
(8)電纜線在地下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6m,并應在電纜線的上下鋪設細沙。
(9)電纜線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地方,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10)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禁止用金屬裸線作幫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橡皮電纜能承受自重的荷重,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1)電纜接頭應包扎牢固,并應作絕緣包扎,水下或潮濕的地方,應做防水包扎,保持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張力。
(12)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采用瓷瓶、瓷夾等敷設。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13)室內導線的截面,應根據用點設備的容量計算負荷確定,但鋁線不得小于2.5mm2,銅線不得小于1.5mm2。
(14)應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以及末端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制。
(15)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開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16)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
(17)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方。
(18)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應距地面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距地面大于0.6m,小于1.5m。
(19)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應按其規定的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動。
(20)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21)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22)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23)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24)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用一閘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
(25)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必須完好,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在潮濕的場所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 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26)各種電器開關的額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值相適應。
(27)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和箱門處。
(28)對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和維修,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29)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經常保持清潔,不得掛接其他臨時用電設備。
2.3 電動機械、電動工機具
(1)施工現場的一切電動機械和電動工機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選購電動機械、電動工機具和用電安全裝置,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專業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并且有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
②建立管理制度和專人專機負責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
③電動設備要作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對產生震動的設備要求作不少于兩處的接地。
(2)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零線或重復接地線。
(3)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手持式電動工具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
(4)長期停用或新領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應測絕緣。
(5)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嚴禁一臺開關接兩臺及兩臺以上設備。
(6)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加裝高靈敏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7)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在使用完畢后,應在電源側將電源斷開。
(8)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性的橡皮護套銅心軟電纜,并不的有接頭。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空載檢查,完好無損方可使用。
(9)布置在室外的電焊機應設置在干燥的場所,并應設棚遮蔽。
(10)電焊機的各組線圈對電焊機外殼的熱態絕緣值不得小于0.4MΩ。電焊機的裸露導電部分和傳動部分應裝安全保護罩。
(11)電焊機的電源開關應單獨設置,直流焊機的電源應采用啟動器控制。
(12)大型起重機及樁機的電源電纜長度,應符合產品技術要求。電纜通道要整潔干凈,不準堆放雜物,電纜不得隨地拖拉。電源電纜應保持經常檢查,必要時派專人維護。
(13)機械上的電器設備要保持經常性的檢查,發現缺陷要及時處理,作業過程中不得進行檢修。
(14)在特別潮濕的環境中,電器設備、電纜、導線等,應選用封閉性或防潮性。潮濕環境一般不宜帶電作業,如要作業應穿絕緣鞋。
(15)電器設備的外殼、金屬構架和管道,均應接地良好。
(16)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17)照明電源線路不得接觸潮濕地面,并不得接觸熱源和直接幫掛在金屬構架上。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
(18)照明系統中的每一單相回路上,燈具和插座數量不宜超過25個,并應裝設熔斷電流為15A及15A以下的熔斷器保護。
(19)現場變壓器、大型照明設備、臨時線路開關箱,必須設安全圍欄,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必要時應配置消防器材。
(20)現場照明專用回路應加裝漏電保護器;燈具金屬外殼作接零保護;
(21)夜間施工時,作業場所和人員、車輛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須保障足夠的照明。
四、事故處理
1 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后,現場人員要積極組織搶救,尤其是將傷者立即脫離電源,采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并立即送最近的醫務室或醫院進行救護。
2 施工用電發生事故,項目部各單位必須嚴格按葛洲壩集團公司和葛洲壩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五、 廠區供電運行與管理
廠區供電運行與管理詳見《錦屏二級廠區樞紐工程施工項目部施工用電管理辦法》。
手工工具的安全技術規則
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內、外線路安裝及維修安全操作規則
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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