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值長是本值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值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落實安全生產“五同時”的規定。
2 是發電廠生產指揮系統的重要一環,接受電網調度、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發電部長命令,率領當值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3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及上級有關規定;并根據本企業的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組織制定本值實現企業年度安全目標的具體措施,按值控制輕傷和障礙、班組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標,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值安全目標的實現。
4 組織實施公司下達的“兩措”計劃,并按時組織編制值的“兩措”計劃,經審批后組織實施。
5 指揮監督本值人員進行機組設備的監視、調整、檢查、操作,做好現場缺陷管理工作,做好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組織進行事故處理,嚴格執行調度命令,按照負荷曲線及時組織調整全廠的運行方式,保證設備和系統的安全、經濟運行。
6 重要操作、檢修、施工項目,參加組織制定或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并對措施的正確性、完備性承擔相應的責任。
7 對輸煤、除灰、脫硫、化學系統運行方式進行監督管理。
8 領導、支持單元長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召開值安全分析會,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組的安全日活動,抽查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并作出指示。
9 組織本值的安全大檢查和安全性評價工作,對查評的項目逐條審查,將整改項目落實到人,按整改計劃時間檢查完成情況并上報。
10 不發出違章指揮的命令,支持單元長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11 定期對各崗位“兩票三制”和危險點分析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防止走過場。
12 對本值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狀況及本值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掌握操作人員精神狀態及技術水平,對精神不振、不安全行為較嚴重、技術水平較低和工作責任心較差的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作。
13 負責組織本值安全工作規程及運行規程的學習、定期考試及新入廠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協調所屬各單元、各專業之間的安全協作配合關系,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14 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主持本值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對本值事故統計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15 組織落實重大危險源管理實施細則,組織危急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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