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工作工時是指每天的設備巡檢和設備衛生清理工時。
2、設備巡檢規定每天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巡檢期間按《巡回檢查制度》要求執行。
3、上午8:00開班前會,8:05人員按規定的設備和路線開始巡檢,8:45必須巡檢結束回到班組向班長匯報巡檢情況,計0.5小時定期工作工時;否則,每缺少1人次考核20元。并計定期工作工時計0時。巡檢未按時回班組按脫崗對待,具體情況按勞動考核條例執行。
4、下午自己根據情況安排巡檢時間,時間為40分鐘,計0.5小時定期工作工時,但每次巡檢前后均應向班長請示和匯報;否則,每缺少1人次考核20元,并計定期工作工時計0時。巡檢未按時回班組按脫崗對待,具體情況按勞動考核條例執行。
5、為了保證設備每天必須巡檢2次,對于輪休人員的設備巡檢工作由班長臨時指定人員擔任,將定期工作工時計入代替巡檢人員名下。
6、班長應將每天巡檢情況記錄作好,以備查閱和月底工時統計。
6、為了保證設備衛生清潔,規定每周自己選用2.5小時來集中清掃自己管轄的設備衛生,每次清掃設備前后都要向班長請示和匯報,計2.5小時定期工作工時;否則,每缺少1次考核20元,并不得統計定期工作工時。
7、為了保證設備、班組、部門的衛生清潔,部門每周四下午檢查設備、班組、部門的衛生,衛生不好者每次考核50元。
8、本辦法從2004年1月1日班長以上聯席會議上通過,并開始執行
電廠設備維護部安全考核辦法
為了保證我部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同時在發生不安全情況下保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一、當發生一類障礙及事故時,本月全部人員不享受安全獎(廠里已扣)外,并將績效工資中因不安全情況廠里扣分多少折算成應領金額(暫稱:廠扣績效工資)按責任情況(以安環部通報為準)分別下列處理:
1、屬于違章作業責任造成:
(1)責任班除本月不享受安全獎外下月還不得享受安全獎,本月全班每人還應按廠扣績效工資部門人均的3倍考核;
(2)主任、相關副主任(或主任助理)、專業專工、安全專工應按廠扣績效工資部門人均的2倍考核;
(3)其余人員按平均數考核。
2、屬于維護不擋、檢修工藝不良造成:
(1)責任班除本月不享受安全獎外下月還不得享受安全獎,本月全班每人還應按扣除廠扣績效工資部門人均的3倍考核;
(2)主任、相關副主任(或主任助理)、專業專工、應按廠扣績效工資部門人均的2倍考核;
(3)其余人員按平均數考核。
3、屬于產品質量或原設計原因造成:
(1)責任班本月不享受安全獎,本月全班每人應按廠扣績效工資部門人均的2倍考核;
(2)主任、相關副主任(或主任助理)、專業專工、應按部門人均的1.5倍考核;
(3)其余人員按平均數考核。
4、原因不明造成障礙及事故,廠里記在我部的考核:
全部門人平均考核。
二、當發生二類障礙及以下時,本月全部門人員應享受安全獎,其余考核同上。
三、對于構成異常、障礙及事故的廠安全通報中所列單項考核規定:
1、通報中考核300元及以下由本人全額承擔;
2、通報中考核300元以上由本人承擔300元,其余部分加入廠扣績效工資,并按上述辦法考核發放。
四、對于未構成二類障礙及以下的廠安全通報中所列單項考核規定:
1、通報中考核300元及以下由本人全額承擔;
2、通報中考核300元以上由本人承擔300元,其余部分部門人均考核。
五、對于班組發生障礙、事故年終考核細則,在班長安全目標責任書中體現。
六、本辦法從2004年1月1日班長以上聯席會議上通過,并開始執行
本辦法暫時執行至2004年職代會結束,即時再根據職代會精神進行修改。
設備維護部
鍋爐本體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1、檢修工作前應觀察環境是否具備工作條件,不具備條件應通知值長并向上級領導匯報,停爐后方可工作。
2、檢修工作前,通知運行員切斷水、電、汽源并由專人掛牌。
3、檢修人員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
4、登高作業須系好安全帶或搭好腳手架并由一人監護。
5、檢修中應把工具 、各種材料、配件放置好,防止掉入設備、管道或爐膛里邊。
6、進入爐膛、煙風道等空間作業時通風條件應良好,溫度降至工作溫度方可進入工作。照明使用36V行燈且由一人在外監護經常與里邊工作人員聯系。
7、工作完畢后,檢查是否工具、材料、配件齊全,防止遺留在爐膛等空間里邊。
8、工作完畢后,專人摘牌,驗收合格后方可離開工作現場。
9、將檢修結果匯報值長,并做好檢修記錄。
手工工具的安全技術規則
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內、外線路安裝及維修安全操作規則
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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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