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為了更好的做好設備的定期切換,定期維護試驗工作,保證設備可靠運行和備用,及時排除隱患,保證安全運行,特制定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中電投某風電場發電運行部設備定期實驗和輪換制度。
2 職責分工
2.1 發電運行部:
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進行風電場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
2.1.1 發電運行部主任:負責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的全面管理工作。
2.1.2 發電運行部主任助理:負責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的指導工作,應經常檢查定期工作的進行情況。負責風電場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的監督與考核。
2.1.3 發電運行部主管:各專業是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管轄主、輔設備聯鎖保護裝置進行全面的自查,采取必要的措施,解決定期試驗和輪換中發現的問題。如有設備缺陷應及時聯系處理,保證設備健康穩定的運行。
2.1.4 發電運行部運行人員:負責按照運行規程規定的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表對設備進行輪換和試驗。
2.2 設備維護人員:配合發電運行部作好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
2.3 安全監察部:負責風電場設備定期輪換和試驗的安全監察工作。
3 管理要求
3.1 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過程中若發現不正常情況,試驗人員應及時匯報運行主任及相關人員,組織人員查找原因,迅速消除,并將異常情況寫入定期切換試驗記錄本中。
3.2 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定工作應有完善的組織措施。在試驗開始前,按規定應該到場相關人員應到達現場,并履行各自的職責:
3.2.1 所有參加試驗人員在值長處填寫“運行工作到位情況登記表”,不得代簽。登記表存放發電運行部,以備查。
3.2.2 所有參加試驗人員應詳細了解風電的運行方式和運行狀況,檢查分析是否具備試驗或操作條件。
3.2.3 所有參加試驗人員有權制止操作中的違章現象,并及時糾正。
3.2.4 所有參加試驗人員應參與對操作全過程的分析評價,提出改進操作程序、提高操作水平的措施。
3.3 所有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由值長統一指揮。
3.4 定期工作應有完整的記錄,由執行人將定期工作執行的時間、內容、執行情況、技術數據、出現的不正常情況,發現的設備缺陷等,詳細記錄在定期工作記錄中及有關缺陷登記本中。
3.4 設備進行輪換時,要考慮系統的運行方式,盡量做到輪換時對系統影響最小。
3.5 設備有嚴重缺陷時或運行出現異常情況,不能做輪換和試驗時,應立即停止,并由值長報告部門領導,將原因詳細登記在運行記錄內,待條件具備時補做。
3.6 遇到特殊情況,主管領導有明確指示,可以提前或推遲進行試驗和輪換。
3.7 在設備做試驗和輪換時,如果一人不能進行,可由上一級值班員協助進行,主設備必須兩人以上進行。
3.8 定期試驗和輪換的項目、周期、時間和試驗要求,由發電運行部編制,相關部門審核,風電場級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3.9 運行主管對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工作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制訂防范措施,重大問題防范措施報主管領導批準。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制度執行情況由發電運行部負責檢查。
4.2 發電運行部根據本制度規定的內容與要求,對相關部門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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