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應施工現場、車間使用的各種防護用品、機具和附件等,在購入時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明;發放時必須保證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須檢修。
(2)對危險品的發放,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
(3)為施工現場提供的一切機電設備都要符合安全要求。復雜的、容易發生事故的設備、機具,購買時應與廠家訂立安全協議,并要求廠家派人定期檢查。
(4)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用材料應納入計劃,及時供應。超過使用期限、老化的設施也應納入計劃,及時更換。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