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隧道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2014年9月1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鐵路局制定了《隧道施工安全九條規定》(安監總管二(2014]104號),主要內容包括:
(1)必須證照齊全,嚴禁無資質施工、轉包、違法分包和人員不經教育培訓上崗作業。
(2)必須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確保按方案組織實施,嚴禁擅自改變施工方法。
(3)必須強化施工工序和現場管理,確保支(防)護到位,嚴禁支護滯后和安全步距超標。
(4)必須落實超前水文地質探測預報各項規定,監控量(探)測數據超標立即停工撤人,嚴禁冒險施工作業。
(5)必須對有毒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監控,加強通風管理,嚴禁濃度超標施工作業。
(6)必須嚴格控制現場作業人數,掘進作業面應實施機械化作業,嚴禁超員組織施工作業。
(7)必須按照規定設置逃生通道,嚴禁在安全設施不到位的情況下施工作業。
(8)必須按照規定嚴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嚴禁在施工現場違規運輸、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9)必須按照規定制訂應急預案、配備救援裝備,嚴禁事故發生后違章指揮、冒險施救。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