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開工前,由總監理工程師召集施工。2、承包商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管理人員,并邀請建設單位代表參加,召開首次施工安全監理交底會議。
2、會議主要內容:
1、)建設單位介紹委托合同約定的施工安全監理工作內容和有關法規規定。
2、)建設單位、施工總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結構及安全管理(監理)人員及分工。
3、)確定安全生產目標,共同分析識別和評價本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的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研究確定安全監控的主要措施。
4)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總包單位的有關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要求。包括:
編制和提交符合項目實際的施工重大危險源清單及專項施工方案;配合施工
安全監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對應的安全管理、安全獎懲制度、施工安全資料
管理以及貫徹執行這些制度的措施。
5、)共同組建工地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其任務職責和工作制度。
3、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記錄在統一印制的表式上,寫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
工種及交底時間,簽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4、各項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執一份。
5、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要完整,并有針對性。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