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施工安全監理細則,負責具體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監理工作。
2、協助業主考察工程投標單位的安全資質,并提出意見;協助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并監督實施。
3、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分包單位資質,并提出意見;核查特種施工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件。
4、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5、審查施工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向總監提出報告,并監督施工承包單位實施;
6、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包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7、核查施工安全設施和施工機械的驗收工作,簽署核查意見。
8、定期評估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并向總監提交報告。
9、指導施工安全監理員實施現場安全巡視檢查等日常施工安全監理工作。
10、施工安全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