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公司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直接領導責任。
2、主持貫徹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的安全技術法規和標準,主持公司安全技術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編制和審定工作。
3、主持公司重大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和改善勞動條件問題的研究,并審定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決策(定)中的技術可靠性。
4、在主持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組織審批安全生產保證、環境保護計劃、專項施工方案。
5、主持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及公司重大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組織對公司安全技術標準實施情況的定期檢查,并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所存在的技術問題。
7、主持大型機械設備的驗收和使用情況的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解決。
8、參加重大安全隱患、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主持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9、組織領導公司安全生產的信息工作及技術總結與發展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