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落實國務院23號文件要求,全廠堅決執行,廠長、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副廠長跟班制度。
2、領導帶班必須嚴格執行現場帶班工作計劃安排,特殊情況不能帶班的,必須提前與其它帶班領導協商調換,確保每月跟班作業的次數。
3、每個廠領導每月跟班兩次,跟班領導現場時間:當日下午16:00—次日16:00,分別在各廠區巡查、監督作業情況。
4、帶班領導在每天進行交接班,并認真填寫帶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5、帶班領導必須做到“兩同時、三不放過”,“兩同時”即與工人同在作業現場,同時處理現場問題;“三不放過”即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安全隱患不得到處理不放過。
6、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7、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帶班領導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廠安委會匯報。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