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機電設備、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及自制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檢查,并監督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⑵、 對租賃的設備,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司機持證上崗。
⑶、對新購進的機械、鍋爐、壓力容器及大修、維修,外租回場后的設備必須嚴格檢驗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驗收。
⑷、參加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的會審,提出涉及設備安全的具體意見,負責督促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落實,保證實施。
⑸、凡購置的各種機電設備、腳手架、新型建筑裝飾、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護的料具及設備,必須執行國家、省有關規定,必須有產品介紹或說明資料,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必要時做抽樣試驗,回收后必須檢修。
⑹、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省有關規定,產品合格,產品合格證等材料齊全。
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儲存、標識齊全。對物品運輸應加強管理,保證安全。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