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高處作業,特別是(30m以上)高空作業中墜落事故的發生,保證施工安全。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和廣東省深圳市建設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建規(2007)15號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指示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一、 適用范圍:
1、指本企業中標承攬建筑施工各項目部施工現場,各種登高作業,如腳手架工程,垂直運輸機械設備安、拆,外用電梯安裝(分包)工程,臨邊、洞口作業等。有可能隨時發生高空(高處)墜落的施工作業,具體見以下幾種:
○1腳手架上墜落(特別是高架)
○2洞口墜落(預留洞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俗稱“四口“)
○3臨邊墜落(陽臺周邊、屋面周邊、通道斜道兩側邊、卸料平臺外側邊俗稱“五臨邊“)
○4懸空高處作業墜落
○5屋面作業墜落
○6落地式梯子
○7外電防護作業
2、以上不光指的是30m以上的高空作業,就連距基準面≧2m的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在內均屬于高處或高空作業。
三、預防和監控措施:
1、依照上述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定,從事高空(高處)作業人員,一定要加強高處作業安全知識教育,特種高處作業人員一定要經主管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高處作業人員特別是特種高處作業人員,上崗前,用人單位、項目部一定要對其進行體質檢查,如患有恐高癥、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等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人員在登高作業時,一定要做個人衣著整齊、貼身。應根據實際需要正確配戴和使用高處作業時勞動保護用具用品,不得身負重物登高作業,盡量做到輕裝登高。
4、高處作業人員一定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帶有疲勞過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緒低落和酒后登高操作,定要服從指揮,聽從司號,嚴格執行本崗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強化企業和項目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制,各施工項目部認真分析研究、制定施工現場預防高處墜落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根據工程分部分項的特點,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簽字到位,嚴格控制冒險蠻干,確保安全。
6、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一定要經公司技術總工,職能科室和分管安全負責人進行審查、審核和審批,報監理單位總監認可簽證。特別是30m以上的高處作業專項施工方案,一定要經專家組論證,確認是否符合施工現場的安全需要,是否具有針對性。嚴格執行專家組論證、審查意見,并作為此方案的附件資料,納入重大危險源管理臺帳。
7、加強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公司成立專項檢查小組,分上半月和下半月兩次。項目部每周要組織檢查一次,做好檢查、驗收、評分記錄,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8、各施工現場在進出入口顯著位置掛牌施工,要將重大危險源的名稱、預計出現時段、危險因素、控制措施、項目部責任人公示民眾,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
9、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各項目部要在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統一決定下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措施。規范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做到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實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資金充足。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提高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援、救助、救護人員的急救方法,識別分析能力,及時有效地搶救傷員,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0、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底定項檢查各項目部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動用臺帳。如有不正動支情況,將按《南利公司安全生產考評獎懲制度》從嚴處理。
四、施工過程預防監控特點:
1、腳手架搭設要符合規范要求,應按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進行施工,鋪平腳手板,不得有探頭板,防護欄要按規定綁扎牢固,張掛密目式安全網,均布荷載不得超過250kg/㎡。認真檢查驗收腳手架鋼管、構配件材質,大小橫桿搭設、連墻件和剪刀撐布設是否符合要求。嚴防腳踩探頭板,走動時踩空、拌、滑、跌,操作時彎腰,轉身時不慎碰撞桿件等身體失去平衡,坐在欄桿和架子上休息,打鬧,站在樣桿上操作,操作層下未未鋪安全防護層等不安全情況發生。
2、洞口要設有效的防護措施(蓋板、圍欄、安全網)如有損壞或移動應及時修復,嚴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邊操作要小心,不應背朝洞口操作,不得在洞口邊休息、打鬧或跨越洞口,不得在洞口蓋板上行走。施工作業場所,凡洞口、臨邊處應掛設醒目的安全警示標牌。
3、懸空高處作業,要加強施工計劃安排和各工種配合,盡量減少和避免進行懸空作業。確需懸空作業時,作業人員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過猛,身體失穩;懸空作業安全防護設施一定要安全可靠,作業人員必須穿軟底防滑鞋,同時要正確使用安全帶;嚴禁有病或疲勞過度、精神不振等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4、在屋面或檐口邊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軟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應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業不能背向檐口移動;使用外腳手架做防護設施,外排立桿應高出檐口1.2m,檐口四周應全封閉,并掛號安全網,檐口外架應滿鋪腳手板;沒有使用外腳手架的,應在屋檐下方設安全網,封閉護欄。
5、使用登高和梯子時,單梯只許上1人操作,支設角度以60°-70°為宜,梯子下腳要采取防滑保護,支設人字梯時,兩梯夾角應保持40°,同時兩梯要牢固,移動梯子時梯子上不得站人。使用高凳時,單凳只準站1人,雙凳支開后,兩凳間距不得超過3m。如使用較高的梯子和高凳時,還應根據需要采取相應的安全設施。
6、不準在六級強風或大雨、雪、霧天氣從事露天高處作業,特別是30m以上的高空作業,使人心懸。夜間施工照明光線不足,不得從事懸空作業。另外,還必須做好高處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如發現人的異常行為、物的異常狀態,要及時加以排除,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7、外電線路架設防護:一定要符合JGJ46-2012《規范》中臨時用電規范規定實施,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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