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建石拱橋、涵拱圈、拱形渡槽時,承重腳手架應置于堅實的基礎之上。承重腳手架安裝完成后應加載進行預壓,加載預壓荷載應由設計確定,未經加載預壓的腳手架不應投入砌筑施工。
(2)在砌筑施工中應遵循先砌拱腳,再砌拱頂,然后砌1/4處,最后砌筑其余各段和按拱圈跨中央對稱的砌筑工藝流程。
(3)砌筑石拱時,拱腳處的斜面應修整平順,使其與拱的料石相吻合,以保證料石支撐穩固。各段之間應預留一定的空縫,待全部拱圈砌筑完畢后,再將預留縫填實。
(4)在漿砌石柱施工中,其上部工程尚未進行或未達到穩定前,應及時進行安全防護。砌筑完成后應加以保護,嚴禁碰撞,上部工程完工后才能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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