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設備科科長是企業領導在設備安全運行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對本企業設備安全運行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企業各種機械、起重、壓力容器、鍋爐、電氣和動力等設備的管理,加強設備檢查和定期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狀態。
3、參與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貫徹實施。
4、執行上級部門有關自制、改造設備的規定,對自制和改造設備的安全性能負責。
5、確保機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凡安裝、改裝、修理、搬遷機器設備時,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完整有效,方可移交運行。
6、參加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的制造和安裝,列入固定資產的設備,應按固定資產的設備進行管理。
7、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作出因設備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鑒定意見。
?
?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