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配合技術及生產部門做好所有的工程測量工作,保證測量結果的科學合理、真實可靠、準確及時,為項目組織施工生產提供科學有效的依據;
2、 負責按施工規范要求編制切合工程實際的工程測量專項方案,并交給技術負責人審核其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操作行后認真執行;
3、 負責做好工程施工的定位放線工作,提供準確無誤的各種施工標志(線、標高);
4、 負責建筑物測量復核:測量定位要有引測依據,并能反映整個定位過程(標出引樁、軸線樁、控制樁位置及距離),不得以局部總平面圖代替測量圖;標高引測后的臨時水準點位置及標高要求在圖中標出(原始水準點情況亦加以說明);測量后的復核結果圖及文件要由設計、業主或監理、施工單位共同簽字蓋章確認;
5、 負責施工期間對建筑物進行沉降觀測:除設計規定外,在建筑物上每8~12米設置一個沉降觀測點,對于高層建筑,基礎完成后測得初始數據,每層結構完成后觀測一次,至竣工前觀測一次,竣工時整理觀測數據并繪制沉降曲線;對于多層住宅,主體結構施工階段,每層結構完成后觀測不少于一次,主體結構封頂后,沉降觀測每2個月不少于一次,至竣工前觀測一次,竣工時整理觀測數據并繪制沉降曲線;竣工后移交給業主委托的專業測繪公司繼續跟蹤觀測,直至建筑物沉降相對穩定為止。沉降觀測所使用的測量計量器具要求附加狀況說明;
6、 負責對施工班組的測量及配合工作進行正確的指導、校正、評定和驗收;
7、 負責正確使用和妥善愛護、保養好測量儀器。
責任人: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