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制度中規定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建設中的質量檢查驗評工作程序,旨在突出過程控制的驗收程序,更好的控制工程質量。從基礎、工序、文件記錄上為單位工程驗收、工程總體驗收奠定基礎。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
3.責任
3.1施工承包商
按內部三級檢驗制度進行班組自檢、工地或質檢部門復檢,并接受建設單位、監理公司和質監站的監督檢查。每月編制四級驗收計劃報監理公司、三期辦。及時編報“施工質量檢驗項目劃分報審表”(見附表1)和“工程質量報驗單”(見附表2)。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正確完成竣工驗收資料,填寫工程質量報驗單,報監理公司、三期辦。
3.2設計單位
參加部分單位工程的驗收,并提出意見。
3.3調試單位
完成單位工程的各項調試工作;參加單位工程的驗收工作,提出意見;接受監理公司、建設單位的監督。
3.4監理公司
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參加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驗收,提出監理意見;核簽“施工質量檢驗項目劃分報審表”和“工程質量報驗單”。
3.5建設單位
參加分部、單位工程的驗收工作。
3.6質監站
根據《質監大綱》規定的監督項目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各項質監活動和該項目的簽證工作,參加監督分部、單位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核定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
4.驗收程序
4.1分部工程驗收,分兩個階段進行,首先進行分項工程驗收,而后進行分部工程驗收。
4.1.1分項工程驗收辦法如下:
4.1.1.1分項工程驗收,是生產工序的驗收,一般在工序結束后按質量計劃中的檢查點(H、W、R點)進行,施工承包商內部嚴格執行三級檢驗制度。
4.1.1.2凡須經監理公司、建設單位驗收的分項工程,施工承包商復查合格后,提前24小時將“工程質量報驗單”報監理公司,由監理公司組織各方質檢人員對該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及簽證。
4.1.1.3分項工程驗收以現場實物檢查為主,同時檢查施工記錄的完整性與真實性。驗評依據為電力部頒發的驗評標準。
4.1.1.4鑒于有些分項工程劃分范圍大,一個分項工程常常分幾次施工,要求每施工一次,驗收一次,并記錄完整,使驗評工作正確反映工程實際情況。
4.1.1.5分項工程驗收后,必須填寫質量檢驗評定文件。必要時填寫驗收的隱蔽工程文件,詳見“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4.1.2分部工程驗收
4.1.2.1分部工程驗收,施工承包商自檢合格后,提前48小時將“工程質量報驗單”報監理公司。由監理公司組織三期辦、施工、設計等單位進行該分部工程的檢查驗收。
4.1.2.2分部工程驗收一般在所含全部分項工程完工驗收,并有分項工程質量檢查、試驗報告結論(如混凝土強度、抗滲強度、金屬一般強度、疲勞強度、焊接的無損檢驗和熱處理等)后進行。
4.1.2.3分部工程驗收以文件記錄驗收為主,現場實物抽查為輔。
4.1.2.4分部工程驗收項目劃分及驗評等級劃分按驗評標準進行。
4.1.2.5分部分項工程驗評中,有關上下的接口聯系參見驗評標準中的項目劃分范圍。
4.1.2.6確因客觀原因使某分項工程未完工并未通過驗評,屬重要項目的,則不能進行分部驗收;屬次要項目的,列明未完項目,說明原因,明確責任單位,限定完成日期,經監理公司批準后方可進行分部驗收。
4.2單位工程驗收
4.2.1施工承包商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提前7天向監理公司提出正式驗收申請即“工程報驗單”。
4.2.1.1前提條件:
a.單位工程驗收的前提是事先完成該單位工程的分項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驗收。
b.單位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已經完成。
c.竣工驗收文件、記錄資料完整,真實齊全。
4.2.1.2驗收原則
單位工程的驗收原則上不存在驗收后仍繼續施工、調試的情況;如果確因客觀原因某分部工程未驗收,屬重要性質的,則不能進行單位工程的驗收;屬次要性質的,要列明項目、說明原因、明確責任單位、限定完成日期,并經監理公司批準后方可進行予驗收。但不能批準“竣工報告”。在遺留分部分項工程完成后,及時補齊有關文件資料,形成完整的“竣工資料文件包”。
4.2.2監理公司在接到施工承包商的驗收申請后,2日內根據正式驗收的內容對該單位工程進行予驗收,提出整改意見,限定整改日期。
4.2.3監理公司根據施工計劃、進度和整改情況確定單位工程的正式驗收日期。
4.2.4監理公司組織施工、設計、調試、建設單位、質監站等單位對該單位工程進行正式檢查驗收。
4.2.5正式驗收程序:
4.2.5.1文件資料驗收
a.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登記表。
b.建筑工程按驗評標準中規定的“單位工程質量驗評主要技術資料核查表”。
c.制造廠家設備圖紙和說明書。
d.設備開箱及缺陷處理記錄。
e.隱蔽工程驗收報告及記錄。
f.安裝試驗報告及記錄。
g.單位工程分部試運或整套啟動記錄。
h.主要建筑及設備基礎沉降記錄(包括永久性水準標識)。
4.2.5.2質監站根據驗收評審和觀感得分,依據驗評標準,最終評定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
4.2.5.3審閱未完項目表及具體處理計劃。
4.2.5.4填寫驗收總評意見,決定工程等級。
4.2.5.5參加驗評單位簽字。
4.2.5.6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應由施工承包商自評,經監理單位復核,由建設單位核定。
4.2.6驗收結論
單位工程一經正式驗收完畢,意味著土建工程具備使用條件,安裝工程形成一定生產能力,即可移交生產單位“代保管”。移交時由建設單位、調試單位、生產單位、施工承包商簽辦“竣工驗收移交簽證書”。單位工程移交后,施工承包商仍負有保修的責任。工程總體驗收,才視為建設單位正式驗收各單位工程,具體事宜按工程承包合同。
5考核
5.1對工程四級驗收前,必須在24小時之前通知監理,凡是施工承包商自身原因不能一次性通過四級驗收的,將進行考核。
5.2工程質量報驗單的報審時間原則上是不遲于監理四級驗收前的24小時。凡不能按規定時間報審工程質量報驗單及其他資料的,監理將進行考核。
5.3在驗收過程中,監理人員提出的合理化要求,施工承包商要給予積極配合整改;對于不積極整改的,監理將進行考核。
上述考核參見《工程安全、質量、進度獎懲管理辦法》。
6.其他事宜
6.1當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6.1.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6.1.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6.1.3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6.1.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7.定義
為滿足本管理制度的要求,采用了以下定義:
建設單位: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
三期辦: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辦
8.相關文件
《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
《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規范》
《電力建設施工技術管理制度》
9.附則
本制度由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辦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