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部門工作職責,對本部門、本系統的工作全面負責,并保證分工明確,使各項職責落實到具體管理崗位。
第二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條例、規定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條 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組織起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第四條 組織編制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及措施,經批準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監督檢查。
第五條 定期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工作及本部門管理工作的檢查和考核工作,按時向主管經理匯報工作。
第六條 負責組織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
第七條 主持部門內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體工作計劃,組織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研究總結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總結、交流和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第九條 負責組織進行對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協調外部關系。
第十條 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監督檢查和鑒定勞動保護用品;負責制定勞保用品的配備標準,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一條 負責本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配合其它部門定期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