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以駐地高級監理工程師為組長的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段監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理的管理工作,由副駐地高監擔任副組長,安全監理工程師、駐地工程師等擔任組員。
2、駐監辦實行駐地高監負責制,駐地高監對其監理的項目承擔安全生產監控直接領導責任。
3駐監辦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對其監理的項目承擔安全生產監控責任。
4、駐監辦成立以駐地高監為組長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控領導小組,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擔任組員,明確責任,分工負責,對其監理的項目進行安全生產的監控。
5、嚴格按照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程序進行控制。
6、駐監辦有關監理人員應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標準;特別是《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的相關內容。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的監控管理水平,積極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監控管理制度。
7、各級監理人員安全崗位職責(后附)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