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目的
為了加強職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將項目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責任人,規范項目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云南云嶺高速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云南小龍高速公路土建一標項目部項目負責人帶班檢查。
三、 被容要求
(一)工作程序:
本制度所稱的項目負責人,是指本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張興波、主管安全副經理楊華勇、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李雪峰,負責工程質量的總工程師張殿東。
本制度所稱的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公路水運工程施工現場和施工作業活動的場所。
1、項目部建立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并嚴格考核。施工現場帶班制度明確其工作內容、職責權限和考核獎懲等要求。
2、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是指項目負責人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
3、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項目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本條所稱“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依據《云南省公路建設項目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安全管理制度》(試行)、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質[2009]87號)的規定。
4、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項目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
5、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工程項目落實帶班制度負責。
6、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并簽字存檔備查。
7、制定每月項目負責人輪流帶班計劃。項目負責人每月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活動的時間不得少于當月施工時間80%,因其他事務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向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離開期間應委托項目相關負責人負責其外出時本項目的日常帶班工作。
8、項目相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未執行帶班制度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上報公司按相關規章制度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國家相關司法機關。
(二)、現場帶班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負責人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狀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
2、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人員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并按規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安全科。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對項目部員工走動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單位落實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6、嚴查“跑冒滴漏”現象,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7、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負責人要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項目部主要領導、生產技術部報告。
(三)、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嚴格執行現場帶班人員的規定,減少外出,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必須向項目部請假,并通知生產技術部,由調度室安排人員替班,同時將替班人員通知安全科。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勞保穿戴,不準著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并由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安全科匯總通報。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一并給予單位和責任領導進行處罰,并對嚴違人員進行幫教。
6、項目部在執行原走動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嚴格執行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產上,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干,為施工作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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