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頒發的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編寫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在進行施工工藝交底時,必須同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的施工方法時,負責編寫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作業員工進行技術指導。
4、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定期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5、參加項目部事故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及相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協助項目經理、副經理,組織項目部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處理安全生產技術上的重大問題。
7、有權拒絕或暫緩執行上級違反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程的生產指令,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