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 5. 按照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要求,參加項目的設計、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更方案的“三同時”審查,落實項目開停車的安全措施。
??????? 6. 負責項目安全技術裝備、防護和急救器具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類臺帳。
??????? 7. 每天深入現場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作業,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 8. 參加項目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 9.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標準化。
??????? 第二十七條? 各施工單位安全職責
??????? 1.各類施工承包商應具備合法的資格,具備承建項目所需的相關資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備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員。
??????? 2.進入公司施工須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明確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施工單位對承包范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負全部責任。
??????? 3.施工單位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要做到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在有效檢驗期內。
??????? 4.在施工過程中除應制定規范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外,還應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要求,并接受現場安全檢查和監督。
??????? 5.在承包工程中,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或分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 6.施工過程中,有關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盲板抽堵作業、高處作業、吊裝作業、斷路作業、動土作業以及設備、電氣操作等施工應嚴格按照相關規范的要求執行。
??????? 7.施工現場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配置必須的安全防護器具和安全標志,及時整改事故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 8.對施工過程進行風險分析,編制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所需的人員、應急救援設施。
??????? 9.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要對建設項目安全施工和工程質量負責,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 第二十八條? 監理單位安全職責
??????? 1.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 2.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 3.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 4.負責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組織機構、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施工應用的安全監督手段,施工單位安全資質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 5.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及落實情況。
??????? 6.監理單位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及時督促整改或向有關部門匯報。
??????? 第二十九條 安全管理網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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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安全施工的基本規定
??????? 第三十條 項目部、各類施工承包商要切實保證施工人員在安全的條件下進行施工作業。
??????? ㈠、施工現場十不準:
??????? 1. 不戴好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 2. 不系安全帶,不準懸空高處作業;
??????? 3. 未經培訓和未持證人員,不準上崗;
??????? 4. 高處作業不準打鬧,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擲拋擲物料和工具等雜物;
??????? 5. 不準乘坐吊盤,不準跨越運行中的鋼絲繩,吊鉤下不準站人;
??????? 6. 不準私合電閘和私自啟動機械設備;不準私拉亂扯電線;
??????? 7. 不準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 8. 不準任意拆除有效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和安全標志。
??????? 9. 不準酒后作業,施工現場不準吸煙;
??????? 10.不準使用未成年工人,施工區域禁止閑人進入。
??????? ㈡、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 1. 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 2. 施工現場要設消火栓、并備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材,在消火栓周圍五米范圍內不準堆放物料;
??????? 3. 機械設備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塔吊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使用,不準在運行中維修和保養。
??????? 4. 架設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JGJ 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電氣設備必須全部接零接地;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要有漏電保護裝置;
??????? 5. 在鄰近高壓線施工時,要遵照供電公司和消防部門有關規定的范圍內,不準堆放物料,不準搭設臨建設施,不準停放機械設備。在高壓線或其他架空線一側從事起重吊裝等作業時, 要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程》的規定要求執行。
??????? 6. 凡三米以上工程,均要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腳手架、安全網的架設必須符合規程標準。腳手材料和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GJ130-2001、J84-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 7. 各種纜風繩及其設置必須符合相關規程要求;
??????? 8. 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必須有安全標志標語和有效的防護措施;
??????? 9. 遇深坑深槽施工,除按規定放坡支護外,坑槽周邊搭設高度⒈2m和0.6m兩道紅白相間防護欄桿及下部設高18cm擋腳板;施工現場的陡坎等危險地區應有警戒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 10. 施工現場的各種機具設備、安全設施、材料、構件等均要按照現場施工各階段的平面布置圖堆放、布置,保證場內道路暢通、平整。
??????? 第六章 安全培訓教育
??????? 第三十一條 安全培訓教育
??????? ㈠、本公司項目部人員培訓
??????? 1. 項目部要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教育制度,普及宣傳安全知識。負責對各分項目組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實施指導、檢查和監督。
??????? 2. 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處會同地方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 3. 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的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 4. 安全、宣傳部門應通過職工政治學習、利用錄像、宣傳畫、事故展覽等多種形式,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 5. 每月組織開展一次安全學習和兩次班組安全活動。每年組織一次全員安全考試,并將考試情況記錄在檔。
??????? 6. 項目部單項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任職。
??????? ㈡、施工承包商的培訓
??????? 1. 施工承包商進入施工現場實施作業前,必須接受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訓,項目部應要求主管部門對項目的施工承包商人員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主要包括作業現場的特點、主要危險和應急處理措施、進入現場的安全注意事項等,應考試合格后發證,并做好培訓記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業。
??????? 2. 作業人員在特殊區域施工或從事特殊作業前,施工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特殊區域內或特殊作業所需要的安全知識的培訓。
??????? 3. 施工承包商負責對本單位各類作業人員進行國家規定的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 ㈢. 其他人員的培訓
??????? 1. 臨時用工的安全教育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內容為:現場安全生產特點、進入現場須知、所從事工作的性質、注意事項和事故教訓及有關的安全制度等。
??????? 2. 外來檢查、參觀、技術服務等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內容為: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檢查、參觀、技術服務人員要有專人全程陪同。危險性較大的場所一般不接待參觀。
??????? 第七章 安全技術交底
??????? 第三十二條 項目部實行二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 1. 項目部負責向各類施工承包商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 2. 各類施工承包商負責向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 第三十三條 安全技術交底與驗收制度
??????? ㈠、項目部在進行工程技術交底的同時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會同各單項負責人向各類施工承包商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工程概況、工程重點、技術要求、施工組織、施工質量、采用的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施工程序與方法、關鍵部位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方案或措施等。
??????? ㈡、各類施工承包商要對所管轄的施工人員進行詳盡的交底,交底要求:
??????? 1. 工程開工前,各類施工承包商組織將工程概況、施工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施工管理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 2. 每一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方管理人員要根據工程情況,向施工隊長或班組長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 3. 對特殊工種的作業、機械設備的安拆與使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等,施工員均要對操作班組作書面安全技術底。
??????? 4. 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項工程,要先編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據施工方案作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
??????? 5. 班組長要根據交底要求,對操作工人進行針對性的班前作業安全交底,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 6. 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針對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內容包括施工要求、作業環境及可能存在的問題等,嚴禁施工員和勞務隊長、班組長違章指揮。
??????? 7. 安全技術交底要經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字,安全員簽字認可,班組長簽字接收生效。交底字跡要清晰,必須本人簽字,? 不許代簽名。
??????? 8. 安全交底后,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等要對安全交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督促操作工人嚴格按交底要求施工, 制止違章作業現象發生。
??????? 第三十四條 安全技術交底書均要及時履行簽字手續,做到及時歸檔保存。若發生工傷事故,要逐級追究安全交底履行情況的責任。
??????? 第八章 施工安全管理
??????? 第三十五條 施工現場管理
??????? 1. 施工總平面和分項工程施工的平面布置應符合安全要求;施工需要的臨建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應符合安全、防火和職業衛生要求。
??????? 2. 施工現場應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符合建設工程安全標準。施工承包商應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天氣條件的變化,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承包商應當在施工現場的顯著或危險部位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牌。
??????? 3. 施工承包商應對施工過程中可能導致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設施等做好專項防護措施。
??????? 4. 當試運行的裝置與項目施工區相鄰或在試運行的裝置區域內進行項目施工時,項目部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試生產區,應通過設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現場圍墻等方式將施工區和試生產區進行有效隔離,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所有的施工活動必須限制在施工區域內,并由標樁和柵欄標明。
??????? 5. 施工承包商在圍護上應張貼和懸掛適當的標志和警示牌以告知所存在的危險及該區域主管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晚間仍需保留的圍護以及靠近公路的圍護,施工承包商應正確安裝黃色警示燈。
??????? 6. 施工承包商應使用信號、旗號、燈光、警報、路障、籬笆、標志、布告和其他方式標明危險,告知員工危險的種類和位置。
??????? 7. 施工承包商應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及噪聲、振動對人和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