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工程模板支撐系統施工概況及要求:
模板工程概況:(模板工程高度、面積、樓層混凝土厚度及梁柱尺寸等)。
1、根據[建質(2004)第213號]、[滬建建管(2004)第113號]對危險性較大的高大模板工程,高度達8M的模板及其支撐系統,跨度達18M,施工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工程須經專家論證。
2、模板支撐高度達4M的模板工程屬危險性較大工程,應對施工單位報審的模板支撐系統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審核,監理項目部編制相應的模板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3、對于模板支撐高度不足4M應根據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中模板工程要求進行檢查;
根據以上要求結合本工程特點,施工單位必須編制相應專項安全方案及應急救援預案,監理項目部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并進行過程中的安全監理。
二、模板工程安全監理依據
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DG/TJ08-016-2004《鋼管扣件水平模板的支撐系統安全技術規范》
JGJ80-0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建質(2003)第082號《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若干規定》
滬建建管(2004)第113號《關于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意見》
滬建安質總(2005)第078號《關于加強鋼管扣件水平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質量管理的通知》
滬建安質總(2005)《關于加強高大水平模板支撐系統管理、迎接全國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
滬建安質總(2005)第103號《關于印發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措施的通知》
滬安質監(2006)第070號《關于開展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工作通知》
滬建安質監(2004)第042號《關于開展建筑施工用鋼管、扣件專項整治的通知》
三、模板工程強制性條文
1、鋼管上嚴禁打孔;
2、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3、當腳手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4、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5、剪刀撐、橫向斜撐搭設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6、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7、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8、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筑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9、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四、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1、資料檢查
l 審核施工單位模板支撐系統專項安全方案、圖紙、計算書及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l 涉及到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由施工單位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論證專項方案并出具論證意見;
l 模板支撐系統專項安全方案或經論證后修改的方案均應通過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的審批;
l 鋼管、扣件進場按批次抽樣檢測合格;
l 施工單位報審的模板支撐系統驗收記錄。
2、實施過程檢查
l 施工單位編制方案的技術人員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針對性交底,履行交底人與被交底人簽字;
l 需專家認證的高大模板工程,作業人員必須持登高架設作業,架子操作工證上崗,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l 施工作業區域設置明顯的警戒標志;
l 施工單位的安全員或監護人在現場實施監護,并對監護情況做好監護記錄。
l 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完畢后,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搭設班組負責人、安全員共同進行驗收,填寫驗收記錄表,報監理項目部復核;
l 安全監理在首次高大模板檢查中必須填寫“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巡視檢查記錄”;
l 檢查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掛驗收合格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l 監理項目部按照方案要求對照模板支撐系統驗收記錄進行抽樣檢查;
五、安全監理檢查頻次及方法
1、模板支撐系統在搭設過程中,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檢查,檢查情況記錄在監理日記中;
2、發現作業人員在高度超過2米處操作,無安全防護措施,個人未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的,或違反強制性條文的必須開具監理通知書,不聽勸阻進行施工的,開具停工單,情況嚴重的要上報當地安監站;
3、高大模板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監理每周填寫“高大模板安全監理檢查表”;
4、對于高度不足4米的模板支撐系統可簡化以上程序,進行日常巡視檢查,對違規情況開具監理通知單。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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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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