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汛期到來之前,集團公司工區項目部成立以工區經理為組長的防洪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牽頭部門并負責此項工作的實施。
第二條 各工區工區經理負責組織好防汛隊伍,備足防汛物資和器材,安排專人24小時防汛值班,確保通訊聯絡暢通。工區項目部和工區牽頭部門應加強與當地氣象部門、水文部門保持聯系,掌握氣象動態,及時了解雨情水情,以便做好整體工作安排和防洪防汛工作。
第三條 工區項目部和各工區開展抗洪防汛專項檢查,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有關規定。重點檢查抗洪防汛方案是否可行,職工住房環境、設備停放地點、材料儲存場所等是否安全可以及排水、防水設施是否齊備等。
第四條 各工區在雨季到來之前要編制有專門的雨季施工方案和防洪度汛方案。施工中要疏通排水設施,保證河道暢通,備足應急救援物資,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第五條 施工中,架子隊應注意保護好防汛設施,不得損壞沿線排水系統,不因施工而削弱河流、堰塘、堤壩的抗洪能力,不因施工引起雨水沖刷路基或引起既有排水設施的淤塞,并注意疏通河道溝渠,不削減過水斷面,確保水流暢通。
第六條 當接到可能發生暴雨、洪水警報后,由調度立即通知各工區負責人、架子隊隊長、工地值班人員,迅速對危險地段進行普查,當出現險情時值班人員立即通知架子隊隊長,并采取措施保護施工便道暢通和疏通道路的側溝、管涵工作;并對施工設備、撤離施工人員等做出判斷,向工區經理匯報,并向監理、建設單位匯報。必要時上報下游地方政府。
第七條 顧全大局,服從當地防汛部門和建設單位的統一調配,發生險情時全力投入搶險。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